问 题

发表人:原** 提问时间:2019-04-19

标题:天津翡翠蓝湾不按时交房,合同约定2018年12月交房

武清区上马台镇翡翠蓝湾楼盘(淳清园小区)1、2、12号楼,购房合同约定2018年12月31日前交房,现在仍然没有交房,开发商说和建筑商有纠纷,建筑商不给交钥匙,请问这个问题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哪个部门能帮我们解决这个问题!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04-23 是否超时:否

原**: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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