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马** 提问时间:2019-04-19

标题:兴泰西里还迁户在建工程抵押问题

03年我购买兴泰西里3楼楼1门504独单一套,当时小区是还迁房没有房本,一直就与卖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07年政府出面为此小区办理产权证。由于卖方当时不知种种原因错过了时间办理,现在想去办理房本,房管局说有在建工程抵押,不能给办理产权证,经过我多年奔波了解到,兴泰西里3号楼当初是(天津民厦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中心支行)作了在建工程抵押,后来(天津民厦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就没有了这个公司。开发商也找不到了,我一个老人只能求助政府部门能否与天津银行第六支行,不动产局等部门按兴泰西里办理过产权证的给与解决一下20年前的遗留问题。跪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04-23 是否超时:否

马**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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