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购买新能源车辆需要在自家停车位安装充电桩,电力部门没有物业的同意书,不给办理手续
准备购买新能源汽车后需要在自家购买的车位安装充电桩,但是电力部门要求小区物业部门出具证明并盖章,小区物业口头同意安装充电桩,但是不给盖章,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因此,在自有产权的停车位上安装充电桩的,不需征得物业的同意。但是如果没有物业盖章的同意书,就无法安装充电桩,到底应该如何解决此事?电力部门有没有义务安装充电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