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三甲医院参加工作,户口一直落在单位集体户,2006年参加工作,一直未购买房屋,今年看上一套天津房信二处托管的企业产房屋,经询问得知没有购买资格,请问为什么要区别对待集体户口,不也是正经天津市户口么?
齐**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4月16日
齐**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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