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赵* 提问时间:2019-04-09

标题:关于小区内安装公共或私人充电桩请求

尊敬的领导同志: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福安里小区,因没有固定车位,且与小区物业沟通后,不能签署车位租凭协议,故物业不同意在国家电网提供的私人充电桩安装材料里盖章,私人充电桩安装不了,后想与物业协商安装公共充电桩,物业推脱搪塞,以各种理由拒绝,本人大力支持国家倡导的绿色出行,发展新能源的号召,决定购买新能源汽车,且小区居民很多人也购买了新能源汽车,但苦与没有充电桩,居民充电困难,期盼安装充电桩,但受到物业公司百般阻挠,投诉无门,不得已劳烦领导帮助,望领导予以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04-29 是否超时:否

赵*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4月11日

赵*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滨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已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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