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朱** 提问时间:2019-04-08

标题:咨询外地小孩上小学报名使用合法居住证明材料问题

尊敬教育局的领导:

外地小孩上小学需要使用的材料,居住证等都没有问题,想请问一下合法居住证明材料是指什么?使用租房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作为合法居住证明材料是否可以?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教育局 回复时间:2019-04-1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点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武清区教育局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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