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版 建规(GB50016-2014),3.1.5中“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体本身体积的1/2,应按丙类确定”; 其中的1/2如何理解,对于使用木箱或纸箱的机械零部件,好像没有比物体小的时候,这时候都要按丙类仓库处理吗? 谢谢。 附件: 97.52KB
2018版 建规(GB50016-2014),3.1.5中“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体本身体积的1/2,应按丙类确定”;
其中的1/2如何理解,对于使用木箱或纸箱的机械零部件,好像没有比物体小的时候,这时候都要按丙类仓库处理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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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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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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