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9-04-02

标题:房屋财产侵害

2015年末在金地贷款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在2018年5月装修好盼望入住。可小区内一直没有自来水,找物业询问答复是他们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给水让耐心等待,而后多次拨打88908890热线得到答复是淮东路管网施工原因造成没通水。7月3号由于小区内施工工人试水忘关水阀门,造成我屋内已装修的家具地板门等浸泡(听物业说每户水表内有两吨自来水),随后找到物业及金地地产客服得到答复是赔偿全部损失费。可由于小区施工方中建五局不认可责任,导致赔偿金至今仍未得到赔付,目前已诉至北辰区法院,可开发商和施工方均不承担责任。

由于我是卖掉原有住房交的首付所以一直租房子住,每月工资支撑房租和房贷给我家生活压力非常大。我这里恳求政府帮助我得到赔偿 好尽快搬入新家。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04-08 是否超时:否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