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武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责成供热办公室调查处理。您的详细地址为新湾花园北园32-1-602,收到工单后4月2日与您取得联系,供热公司维修人员上门进行测温,您家供热温度未能达标是因为家中供暖设施进行私改所致。我们按照供热条例规定,向您进行了相关的解释说明。
根据《天津市供热采暖费退还管理规定》第六条:用热户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者室内供热设施的、遮挡散热器影响供热效果的、排放&取用供热系统内热水的、擅自安装其他设施影响供热效果的造成室内温度达不到标准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造成其他用热户温度也达不到标准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武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