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为老百姓做主
我们家原来是开小卖铺,之前是一个遵纪守法纳税人,因家里当时有一点原因没有再去办理,因为营业执照已经作废,父母年纪比较大,是一个不认识字老百姓,年龄越来越大不知道从16年到现在还需要交税, 可以没有问题,可是一年不交钱税务局是不是应该提醒一下,三年以后突然来罚单, 我们可以缴这个钱,可以上税,上说也是应该,但是对于这个做法我不认可这事情, 老百姓挣钱不容易,你又是提前告诉这事情,可能老百姓损失就小,和正式单位不一样,挣得是虚汗钱, 都是辛苦的挣来的, 我反应这事说管不了。 希望有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