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华*** 提问时间:2019-03-30

标题:武清劳动局就业科拒收我司劳务派遣年检资料

我们是一家新成立的劳务派遣公司,华***,3月中旬接到武清劳动局通知,需要做劳务派遣年检,经过整合材料及做财务审计等等,3月29日我们将准备的资料报送至武清劳动局就业科。但是就业科人员以材料不齐为由,拒收我司报送的资料,且一再强调当天为截止日期,纸质版电子版资料不再接收,我们恳求就业科人员先行收件,需要整改的资料周一一早报送过去,就业科人员让我们询问就业科谢科长。谢科长仍然拒收我司报送的资料,并且告诉我司,这次视为我们没有参加劳务派遣年检,后期我司无法进行员工就业、无法为员工缴纳社保。我们公司秉承员工至上的态度,不想员工就业社保利益受损,现向贵平台请求帮助,现在政府部门都是在为新兴企业提供便捷,但是这次我们处处碰壁,我司恳请有关政府部门领导能够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帮助我们解决此事,万分感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人力社保局 回复时间:2019-04-0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经核查,您反映情况不属实。对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华浩劳服公司于2017年9月成立,2017年10月取得劳务派遣资质。华浩劳服公司已在2018年3月参加过一次2017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检工作

二、我局已于3月7日通知华浩劳服公司在3月13日参加年检工作会和本次(2018年度)年检事宜。3月13日华浩劳服公司并未参加年检工作会。

三、根据市局《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34号)文件要求,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3月29日(星期五)前,向注册所在区人社部门提交年检材料。

四、3月29日我局曾接到华浩劳服电话,告知当日会到我局提交材料。我局告知可以,并告知当天即为最后截止日期。

五、4月1日华浩劳服公司至我局提交材料,工作人员审核后发现华浩公司无专职工作人员,并且在注册地址证明、劳务派遣协议等多处材料不合格。

六、华浩公司视为未参加本次劳务派遣年检,与后期华浩公司为员工办理就业、缴纳社保无关系。

工作人员已与华浩公司电话沟通此问题,华浩公司已认可。

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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