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韩* 提问时间:2019-03-26

标题:武清区农村申请新的住宅基地

我父母51岁,我28岁,已婚,有一儿子2岁,家庭成员均是本村农业常住户口,在本村仅有一所住宅90平米有余,请问我是否可以在本村申请新的住宅用地?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泗村店镇 回复时间:2019-04-04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农村住宅用地审批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办法附后),不符合申请新的住宅用地条件。同时,泗村店村已纳入拆迁计划,不进行新的住宅用地审批。

附:《农村住宅用地审批管理办法》第五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占用一处住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新的住宅用地。

(一)有一个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常住农业户口,三世以上同居一宅,符合分立户口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建一处住宅的。

(二)有两个以上子女,一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常住农业户口,符合分户立户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建一处住宅的。

武清区泗村店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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