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2019年3月15日,我单位接到市民举报运河西路阿力涮肉店从房顶往外排烧烤烟,对空气造成严重污染,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根据该举报情况我单位已于当日19时30分组织人员对该店进行突击检查。经查,该店烤炉配有净化装置,但在进行烧烤作业时仍有烧烤烟雾冒出,现场综合执法人员随即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津武清区杨村街法字8051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碳烤作业,检查清洗净化设备运行情况,直至整改完毕后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再进行烧烤作业。
3月16日、17日、18日晚,我单位多次进入该店烧烤作业区进行检查,该店并未进行烧烤作业且炉内无炭火。于3月19日该店由天津市渤海环境监测中心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并经综合执法队进行审核,其符合正常经营条件,可继续经营。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对该店及周围进行严查,发现一处整改一处。
杨村街道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