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创业环境”的致函
尊敬的张国清市长:
近年来,为优化天津市的营商环境、创业环境,更好地发挥企业家作用,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了一系列文件。然而在政策具体执行层面、微观执法层面,粗暴执法、简单执法现象仍然屡禁不止,这些情况严重影响着企业家干事创业的信心。
我公司是本市的一家民营餐饮企业,二十多年来以“诚信”为企业基本价值观,悉心培育的“大铁勺”诚信品牌享有市场美誉,注册商标已近20年,但在南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18年度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及登记事项双随机检查中却被冠以“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恶名”,于2018年11月9日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具体情况如下:
1. 因企业公示系统未注明年报的具体填报要求。我公司员工在填写年报时出现理解上的偏差,未在2017年年报中填报我公司已于2015年年报中公示的投资信息。
2. 因理解上的偏差,我公司公示的认缴日期与工商备案的认缴日期不一致。
这对一家“爱惜羽毛”、诚信经营、无任何“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动机的企业而言,显失公平,难以接受。
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市场主体、行政主体多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显然“简单执法”、“粗暴执法”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鼓励干事创业的美好愿景是背道而驰的,为了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让企业家不“寒心”,请监督、规范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撤销南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将我公司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决定,帮助我公司恢复应有的名誉。
致礼!
天津大铁勺餐饮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