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尹* 提问时间:2019-03-18

标题:居民楼底商私挖室内泳池,安全隐患巨大

我们是西青区李七庄街富力津门湖江湾广场1号楼、2号楼业主代表,多日前江湾广场1号楼一楼底商开始改造装修,连日来施工噪音扰民,引起业主多次报警。目前发现了更严重危险的情况,承包方在底商一楼地面私挖大型室内游泳池。据了解,该商铺承包商想要将商铺改造为健身中心,对商铺进行大规模拆改,私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将一层、二层之间的楼梯全部拆除,承重墙也部分拆除,一层地面私自开挖室内游泳池,而且一层地下并非坚实地基,而是地下停车场,游泳池一旦投入使用,游泳池的大吨位自重会把整个大楼基础压得严重下陷。这样的行为,对于地下停车场的承载能力和居民楼主体、基础结构形成很大破坏,造成极大安全隐患。江湾广场1号楼1—3层为底商,4—30层为民宅,居民众多,鉴于此,我们广大业主强烈要求政府管理部门介入管理,对此行为进行详细调查,这样的改造行为是否符合相关建筑安全标准,是否取得设计、监管部门批准?如果这样的拆改行为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请责成相关部门将批准事项内容在小区内张贴,向广大业主进行告知。如果属于违法违规施工,请有关管理部门严格执法,停止楼体破坏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03-28 是否超时:否

尹*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3月19日

尹*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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