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社保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能否不需要等6个月办理居住证
尊敬的区委领导:
您好,我是一名在津工作的外地人员,自2011年在河北工业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在天津武清区上马台工作,租房住,期间连续在津按规定缴纳社保,2018年6月因工作变动断交一个月(上马台工业区内部变更工作)),现因孩子要上幼儿园,需要办理居住证,因之前未在公安系统备案,辖区派出所说需要先登记,六个月后才能办理居住证,可是孩子幼儿园报名是4月份,如果没有居住证幼儿园不予接受,我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是不是不需要等六个月,我再网上查到以下通知,我符合第一条规定,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天津市这五类人可直接办理居住证 无需等6个月:
1、变化一——居住证办理周期短了不需要等六个月了,以下五种情况可以直接办理;
以下五类人可直接申领居住证:
(一)在津缴纳社保人员
提供:最近连续6个月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二)子女在津就学人员
提供:未成年子女的学籍证明;
(三)在津购买房屋人员
提供: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证明》;
(四)与本市户籍人员结婚人员
提供:结婚证、配偶(本市户籍人员)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五)在津经商人员
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以上求助请区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