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田* 提问时间:2019-03-14

标题:关于天津市限购限贷政策调整的问询

天津市认房认贷政策是否会调整,目前只要有过贷款记录即算二套伤害了来天津工作生活的刚需创业者,和改善型购房者,建议调整。方案一:和其他城市一样贷款还清即可算首套。方案二:由购房者出具征信中贷款记录所购房产已出售证明,且在天津无房产亦可算首套。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03-21 是否超时:否

田*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3月18日

田*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提出的问题建议咨询银行部门。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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