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柴** 提问时间:2019-03-14

标题:举报东丽润景家园开发商偷工减料 电梯井未做隔音处理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中7.1.5规定:电梯不应与卧室、起居室紧邻布置。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震措施。

经多方核实,该小区的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未安装电梯井道内的隔音装置,致使电梯运行过程中,住户室内噪音极大,严重影响业主正常休息。

请有关部门给予复核,并责令开发商按照规范要求加设隔音设施!

此问题本人于2018年1月24日在政民零距离平台进行投诉,平台与2019年2月11日回复如下:“ 您好,留言收悉,目前总队已要求建设单位及时与 您进行沟通,需要到现场查找噪声源。下一步,总队将继续督促建设单位妥善解决此事。”

对于此回复,本人认为有不妥之处。1、举报开发商偷工减料,并非查找噪音源;2、督促整改需要明确完成时间,否则属于无效回复;3、希望相关部门追究开发商相应责任。

请各级领导注意,此属于实名举报,如有任何虚假内容,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如举报情况属实,请责令开发商限期整改!

感谢各级领导!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03-28 是否超时:否

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3月18日

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我委工作人员立即督促建设单位妥善解决。建设单位已通知相关各单位,但尚需一定时间进行核实。下一步我委将继续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相关工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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