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恒洋地产伙同黑中介欺诈消费者
因住房需要,我于2019年1月与中介介绍的房主在恒洋地产签订租房合同,半年付,当时觉得像这种有商铺的底商比较靠谱,但是由于个人原因,该房现在不需要了,经房主同意后,将房转租他人,中介于2019年3月12日代房主签订合同转租,租房人把租房费交给中介,但是中介却在事后多加中介费100元,也少退部分水电费,自行在租房费里扣除,并对我进行言语辱骂。3月13日,我给恒洋地产打电话,他们却说该中介不是他们员工,已于2018年8月份离职,是在亨通花园小区地下室开的黑中介,他们不负责。可是我们是在恒洋地产签订的合同,他们现在却说那是黑中介,这完全是欺诈行为。希望工商部门予以解决,不能让这种黑心商铺继续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