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高* 提问时间:2019-03-13

标题:我爱我家中介失职导致买房人损失

本人于2017年通过我爱我家购买东丽区畅月里房屋一套,当时中介多次告知,房屋过户前的费用由原房主承担并写入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我爱我家中介会负责查询房屋是否存在各种费用欠缴并告知原房主处理完毕后才过户。

在中介人员查询告知房屋不存在欠缴费用情况下,房屋于2018年进行了过户。

在2019年3月,小区物业单位告知房屋存在电费欠缴问题,金额4500元,若不补缴则后续无法用电,在此情况下本人进行了先行垫付。经过咨询物业,此部分费用为05年-18年欠缴电费,费用应由原房主和本人共同承担,但经过一段时间交涉,原房主未对应承担费用进行承担,我爱我家公司原门店关闭,公司负责人也无法联系上。由于我爱我家中介人员存在失职,未能查询出欠缴费用,所以应对本人损失先行支付。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03-14 是否超时:否

高*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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