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区长您好,我想求助下2017年创文明城区钱为什么一直拖着不发我……
区长您好,我是天津武清区杨村人,我在2007年11月时候参加的交通协管员,2018年1月底离开的交通队,考到法院做的书记员。2018年11月份原单位向我要身份证号、电话和银行卡号,说是发2017年创文明城区的钱,我提供后一直未发我钱,原来的同事2018年12月份都发了。我给原来单位打电话让我自己去问分局辅警办,给分局辅警办打电话又给我一个说是负责这个事的人电话,我每月都给这个负责人打电话可总说要找领导批让我等着,已经三个月了别人早发了……2017年武清区获得“天津市文明城区”称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奖励,依据天津市《关于印发(关于奖励全国和天津市文明城区等先进典型的办法)的通知》(津文明办〔2018〕3号),办法中规定“对荣获及保留‘天津市文明城区’称号的,给予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对参与天津市文明城区创建活动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每人每年奖励3000元。”以前同事都发了3000元,现在法院工作的同事也都发了,因为我2017年在交警队工作所以法院没有我钱,希望区领导能帮忙解决谢谢!我可以提供在交警队工作年限记录和保险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