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单方面解除劳务合同
单位换的新局长,制定的新规章制度考勤制度,在2019年1月份,因为我每天下午早走,扣我一月份的工资了,得有一千多块钱,但到了三月一号,单位人力资源部找我,说我因违反单位规定,要按累计旷工处理,跟我解除劳务合同!我就问他们了,既然扣我工资了,为嘛还要跟我解除劳务合同!这个周二我去单位送病例连单位大门都不让我进,我手续还没办完呢,就表示我还是这个公司的员工,为嘛不让我进大门!我问人力资源部部长了,为什么扣完我一月份工资了,现在怎么还要跟我解除劳务合同呢,他也没给我解释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