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魏** 提问时间:2019-03-05

标题:关于楼门前底商严重扰民的投诉

尊敬的领导:

您好,之前向其他部门投诉过数次现再次投诉泰泽西里7号楼前底商迎宾酱货乱放音乐,强烈要求将没收其外放设备,已还居民安静。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9-03-0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市民反映的在人员密集区域使用高音喇叭制造噪声的问题,属于公安部门管理。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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