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9-03-04

标题:主管道堵塞造成反水谁的责任

贻成知祥园1-3层为底商,我家为四楼也就是住户一楼,但并不是独立下水,留上28户所用生活污水全部向下排放,8号楼的主管道接向排污管时并非有一定的倾斜角度,而是拐了一个直角并向前延伸了四五米,此原因导致了主管道堵塞并向我家反水,泡了我家的房屋,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现在房子还在两年质保期内,开发商给的合同上明确写着“管道堵塞保修期至2019年8月30日”但他们拒不承认,说只有管道破损等质量问题才归他们管,物业公司也已房屋在保修期内拒绝承担责任。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03-06 是否超时:否

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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