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安* 提问时间:2019-03-04

标题:凤山道商户私自更改、破坏甚至拆除部分人行便道

河东区太阳城贺兰路与鲁山道之间的凤山道路段多处路面,原本正常道路,现在被附近商户强行铺上水泥,甚至拆除部分人行便道以方便其自身停放车辆,严重破坏原有路面,给周边居民带来安全隐患,经咨询该路段属河东区鲁山道综合执法大队管辖,后经该部门回复未见破坏路面行为,只有几处障碍物,但是有几点疑问还请政府给出解释:1.如照片所示,人行便道已被部分拆除并且平路改坡面,这样不算破坏路面,哪种情况算?2.执法大队所指路面的“几处障碍物”什么时候能恢复路面原状?


附件:


275.11KB
272.11KB
287.13KB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03-05 是否超时:否

安*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3月5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