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凤山道商户私自更改、破坏甚至拆除部分人行便道
河东区太阳城贺兰路与鲁山道之间的凤山道路段多处路面,原本正常道路,现在被附近商户强行铺上水泥,甚至拆除部分人行便道以方便其自身停放车辆,严重破坏原有路面,给周边居民带来安全隐患,经咨询该路段属河东区鲁山道综合执法大队管辖,后经该部门回复未见破坏路面行为,只有几处障碍物,但是有几点疑问还请政府给出解释:1.如照片所示,人行便道已被部分拆除并且平路改坡面,这样不算破坏路面,哪种情况算?2.执法大队所指路面的“几处障碍物”什么时候能恢复路面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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