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迁入住一年多,2018年11月份暖气设施爆裂,全屋及楼下都被水泡,至此无法居住,我想问一下这么严重的质量问题,相关部门却让我起诉开发商,我可是还迁房啊,政府部门就这样处理老百姓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因商品房设计、质量和配套等问题发生的争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因商品房销售、面积、房屋所有权证书和物业管理等问题发生的争议,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您的问题建议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您也可以拨打天津市便民服务专线反映,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