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咨询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
尊敬的各位领导,朋友是本市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因病去世了,留下爱人和一个孩子,以及在农村生活的父母,他还有其他的兄弟姐妹。关于孩子和父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各部门和人工台不同人回答的不一致,下一步不知道怎么办了,所以请教各位领导,恳盼回复:
1.他的爱人在本市有正式工作,孩子正在上幼儿园,孩子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的条件么?如果符合,标准是多少?
2.他父母在农村生活,无固定工作,有时候做点小生意打零工什么的,有一点临时收入,父亲不满60岁,母亲55岁,他的母亲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的条件么?如果符合,标准是全额享受,还是按一定比例享受呢?
还有一个问题,文件上写经济来源,指的只是是遗属本人的收入吗?抚养费、赡养费这些间接性的算经济来源吗?他这情况挺困难的,但是不同地方解释的都不一样,请领导给予解答,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