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劳动保障协管员待遇问题
领导您好,我是一名基层社区的劳动协管员,人社局说该局起草的《关于劳动保障协管等人员薪酬待遇调整的方案》,对协管员关心的退休年龄、住房公积金、防暑降温和采暖费补贴等待遇问题,在方案中都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说该方案已报送市政府,待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市人力社保局与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从2018年的回复就是这些,这个方案的落地执行就这么难吗?这就是明显的不担当补做为。社工、残联的等岗位的工资早已调整到位,同工不同酬怎能让大家有干劲?就是不调整待遇也要告知说明,不能这样不明不白不清不楚!希望领导尽快给出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