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天11号楼3单元101业主为了圈占小院,私自将12号楼3单元存放自行车的车架子拆除,将地砖刨开,种植蔬菜。经过多次反映此事2018年区街道办,居委会等相关部门终于把车架子已与恢复,勉强能停放几辆自行车。现在违建业主又将车架子毁坏,现无法存放自行车。 附件: 215.90KB
2017年春天11号楼3单元101业主为了圈占小院,私自将12号楼3单元存放自行车的车架子拆除,将地砖刨开,种植蔬菜。经过多次反映此事2018年区街道办,居委会等相关部门终于把车架子已与恢复,勉强能停放几辆自行车。现在违建业主又将车架子毁坏,现无法存放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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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经收到,已将您的留言转至文昌街道办事处核实处理。 据文昌街道办事处反馈:经了解,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目前,文昌街道办事处已安排工作人员将停放自行车的架子恢复原状。 文昌街道办事处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进行联系和解答,您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 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文昌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6070766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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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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