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9-02-26

标题: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

尊敬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位领导好! 我是天津市宁河区俵口镇后辛村村民,2018年年末,为了响应国家号召,支持农村土地流转,我和本村几位村民看的村里人均土地不足半亩,土地经营分散,部分出现了闲置,我和几位村民以每年每亩750元的价格流转了我们村大部分土地,签订了流转合同,我们去镇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办理的相关领导告诉我因为我们属于七里海湿地缓冲区不办理任何营业执照,国家支持土地流转,支持农民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缓冲区老百姓也需要种地,也需要土地集中管理,没有合作社这个身份,会制约我们的发展,没有一个合理身份我们也享受不到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望市市场监督领导百忙之中指导一下我们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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