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要求乡政府发放我的转岗就业安置补偿款和林草湿地工程生态补偿款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天津市蓟县穿芳峪镇唐庄户村民孙**,我向您反应三件事。
1:我于1999年承包于桥水库周边养鱼池养鱼,2006年国家为保护于桥水库水质,收回并清除水库周边养鱼池,国家给与养鱼户安置补偿款每亩鱼池3000元,补偿款由镇政府负责发放,我承包的鱼池被回收十多年了,安置补偿款镇政府到现在也没发放给我
2:鱼池被收回并清除后,处于闲置状态,一直到2011.3.31于桥水库管理处将这块地委托给唐庄户村委会管理,并允许村委会承包和租赁。村委会按委托要求通过竞标,我于2011.5.26承包下了这块原鱼池用地165亩,承包期20年。我每年在这块土地上耕种收获,是我和老伴唯一的生活来源,2013.9.17蓟县政府为保护于桥水库水质,发下通告,通告指出2013年秋收后禁止种植农作物,实施林草湿地工程,国家对林草湿地工程给与一定补贴,我积极响应政府号召,2014年春在我全部承包地内按政府和林业局规划,自己买树苗,自己栽植,自己种草,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了林草湿地工程,并做了大量的后期管理工作。可是国家给与的退耕还林林草湿地生态补偿款,镇政府只补给了2014和2015年度。自2016年到2018年度的补偿款到现在也没发刚给我。
3:因为我在村里没有房子,现在居住在于桥水库我承包地的看护房。镇政府要拆掉我的看护房,我并不反对,也同意拆除,毕竟为了保护水质!可是我家里真的没有房,我要求镇政府按政策把拖欠多年的收回鱼池安置补偿款发放给我,我用来回村盖房,有地方住。把拖欠3年的退耕还林生态补偿款发放给我,用来维持生计。如果不把安置补偿款和林草湿地工程生态补偿款发放给我,就拆除看护房,我就真的无家可归,无法维持最起码的生存了。
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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