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周** 提问时间:2019-02-25

标题:限速区域起点未悬挂明显限速标志;重复处罚;限速区域合理性存疑。

1,京福公路(G104国道)80公里100米处,西向东行驶方向限速区域起点,未设置明显限速标志。

2,这一段道路平整宽直,是车少、人少、视野好的路段,设置一个限速60公里的限速区域,是否真的合理?

3,非现场执法,虽然有网络或是短信通知,但是网络短信通知是有一定滞后时间差的!这个长达三到六天的时间差!给群众造成严重后果!接到信息得知有违章记录的时候,也就是被通知到的时候,已经在同一个限速区域被连续重复处罚四次!一次罚200元扣六分!连扣四条!!共计处罚800元,扣24分!!!

在同一地点被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于同一原因重复处罚!而且是2019年1月26日刚刚开始实施的,中间经过了一个春节长假,刚刚回到武清就遭此重创!这种国道难道不应该在道路两旁,及区间限速摄像头处并排悬挂限速标志吗?!不应该提前一个月发布公告公示,并在限速区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众公示宣传教育期吗?!一定要给群众一个突然袭击吗?这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交通管理理念吗?!

京福公路(G104)80公里100米至85公里250米西向东方向。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公安局 回复时间:2019-02-2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对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设定限速值为60公里/小时,在区间测速路段分别设有限速标志、提示标志、起点标志、终点标志,请您注意观察交通标志,安全、文明驾驶。经电话沟通,您的电话提示已停机。

如您需详细了解,可直接咨询交警支队安尔银同志,联系电话:22105288。

公安武清分局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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