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杨** 提问时间:2019-02-19

标题:为什么咱们市没有一个部门能够管理和制裁汽车维修这一块的部门

市长你好,本人于2018-12-16日车出事故处理完放到蓟州区的小青汽贸(汇通源清)修理,车一共返回四次而且一直没有修理好,多次像咱们有关部门反应,给的答案都是我们只有协调作用,而且都只是电话告知根本没有把我们甲乙双方叫到一起处理,而且还是在我不知的情况下就说我和小青汽贸已经协商好了,我昨天又打便民热线投诉,今天蓟县的交通维修科,告诉我车有任何技术问题让我去做鉴定,我有的要求让我去法院起诉,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不知道咱们政府部门到底谁能帮我,我现在能知道的就是老百姓苦求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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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9-02-2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您也可以联系便民服务专线,联系的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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