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关** 提问时间:2019-02-18

标题:天津“海河英才”人社部门审核内容

你好,我之前提价的天津落户申请被人社部门驳回,理由是“劳动合同与就业信息不符”,但我的劳动合同与保险与实际工作单位是一致的。在这里我想请假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在天津工作的学历型人才申请落户时,人社部门对具体核查的内容,以便我再次申请。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9-02-2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提出的问题,区引才落户联审窗口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查证了您的申请情况,并按照联审程序办理完毕。

武清区人力社保局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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