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2月18日
艾**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2018年10月8日发文《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2018】489号),其中明确说明“停止《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考核、发证工作”,民管员属于施工管理人员其中之一,因此我市已不再组织民管员的考核发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