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拆迁安置户购买新房退税问题
您好!
我是天津蓟州区人,老家于2014年拆迁,由我父亲签字,并拿到如下文件(附件一),按照文件内容,我买房后可以申请退税。
我于2016年7月在东丽区购买新房,并签订购房合同,2018年8月拿到房本,准备好附件1所需资料,来到东丽区税务局办理退税,工作人员称,只能拆迁户本人购买的新房才能办理,其他人包含直系亲属在内的人员均不可办理,该政策于2017年中旬执行的。
我的问题是,为什么我购房在政策执行之前,也不能够办理?
您好!
我是天津蓟州区人,老家于2014年拆迁,由我父亲签字,并拿到如下文件(附件一),按照文件内容,我买房后可以申请退税。
我于2016年7月在东丽区购买新房,并签订购房合同,2018年8月拿到房本,准备好附件1所需资料,来到东丽区税务局办理退税,工作人员称,只能拆迁户本人购买的新房才能办理,其他人包含直系亲属在内的人员均不可办理,该政策于2017年中旬执行的。
我的问题是,为什么我购房在政策执行之前,也不能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