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赵沽里村房屋拆迁还迁出现不符合东丽区政策现象
我家孩子于2000年出生并一直居住在赵沽东里,各位领导都知道现在的家长如何重视孩子的教育问题,更清楚家长为了孩子就读好的小学,确定学籍有多么煞费苦心!所以孩子户口当时没有落户在她父亲那里,就是没有落户在赵沽里村。而是跟母亲户口在一起。当小学就读以后才转回落户赵沽里,期间父母始终存在婚姻关系,孩子居住处从未改变,始终在赵沽里居住,在2009年发放保险补贴时,就因孩子户口不在此处为由,不予发放。但同样的情况,东丽区杜庄村,吴嘴村等都不会因为孩子户口不在而剥夺了本村村民子女应享受的待遇!后来我们户口落户回来,也在村里领取过独生子女费,也报销过孩子的社保,也就是村里是认可孩子落户事实的。如今赵沽里新苑分房,听说孩子的15平米补贴不给算,原因是未能在08年6月前落户赵沽里村,这理由既不符合东丽区政府统一房屋规划补贴政策,也从事实上说不过去,与村民存在父女关系是事实,出生成长都是在赵沽里也是事实,也已落户赵沽里村五年以上也是事实,赵沽里村承认孩子也是事实,否则不可能发放独生子女费,报销社保,为什么分房补贴就不算了?为什么东丽区政府的政策在其它村都是承认的,而在这里却变样了?我听说这里有很多营私舞弊的事,但我不想多说多问,我只想把属于我们的利益按规定给我们,我相信咱们东丽区政府领导可以解决好关乎民生问题,我也不想把东丽区可以解决的事情放大到市级主管部门去讨公道,希望领导能为民做主,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