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9-02-02

标题:交房一年半,地下室漏水维修五次,何时是个头?业主维修扯皮心酸路,谁来负责?

2019年2月1日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瑞龙城33号楼(宝龙城北苑33号楼)地下室内第五次漏水。自2017年5月至今,一年半的时间(2017年5月份交房),33号楼先后进行了四次漏水维修,其中三次业主知情并申请中新生态城建设局进行监督协调维修过程,三次维修均有维修方案,均有第三方监理单位监理,但是2019年2月1日,33号楼依旧出现第五次漏水。

在以往的维修过程中,业主与开发商就维修工程质量扯皮无数,业主身心俱疲。面对第五次的地下室漏水,业主想问问政府部门,这商品房到底是如何验收合格的?三峡大坝建成后,也如此反复修理吗?次次维修都有建设局、监理单位参与,维修工程的质量到底如何保证?盖不好难道也修不好吗?

第三次的维修方案在第四次维修工程结束半年后至今开发商也不交给业主,业主反复向中新生态城管委会、建设局投诉,依旧拿不到第三次维修方案,请问建设局对开发商可有管束力度?

业主面对现在的第五次漏水,业主要求建设局出面继续解决问题。业主诉求如下:1,对于第五次漏水维修,业主索要第四次漏水维修方案(正规格式,标准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细节视频资料便于日后第六次漏水维修参考。且第五次维修的维修方案开发商必须与33号楼业主协商经建设局同意备案。所有维修细节,维修现场,开发商必须严格管控。2,维修方案以及维修工程业主依旧要求第三方监理单位监理,要求监理单位对他们之前的工作负责到底。3,请开发商在维修方案上明确地下室漏水维修部位的质保期。4,请开发商明确第三次维修方案修理部位的质保期。5,鉴于宝龙城的地理位置以及开发商的施工质量、维修质量、反复漏水的现状,业主申请开发商给瑞龙城33号楼地下室内所有漏水部位提供终身免费质保。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9-02-03 是否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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