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19年学校食堂、社区老人食堂、学前教育等民生政策的共同建议
领导您好:
2019年我市几项重大民生政策包括规范学校食堂、社区老人食堂、补齐幼儿园等项目,共同点是食堂建设及管理。为次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议统筹建设管理托幼机构、学校、养老机构、街道社区举办食堂,合理搭配资源,打破各系统单打独斗的局面。要结合学校食堂管理、老人家食堂、补齐学前教育缺口、整顿小饭桌等政策共同实施,全面覆盖各类单位。如统计各方需求,组织距离较近的单位集体分别与配餐单位、中央厨房签订合同,共享一次配送;新建老人食堂可以与学生小饭桌、托幼机构结合,老人中午接孩子放学的可以同在一个食堂用餐,老人用老人卡结算,儿童用儿童卡结算,各走各政策。这样对民间小饭桌、小托幼、小培训机构食品安全问题一并解决,也符合部分需要照顾小孩老人的需求。
由上级主管部门统筹,组织不同单位共建、共用食堂,如相邻的中小学可以共用一个食堂,由教育局担任主体,比起分别办食堂可以扩大规模、提高标准。街道可以结合片内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和社区需求,集中设置食堂、餐厅或配餐。
2.建设食堂不一定必须以食堂形式办理,符合经营条件、资质较好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如大型餐馆、配餐、中央厨房经营户)比条件不足的食堂更符合食品安全。建议对上述食堂不按类别,而按规模实行分层管理:
(1)规模较大的食堂主体单位难以直接管理的,引进餐饮服务经营者管理经营。
(2)中等规模的可以与中央厨房签配送半成品合同,只建设操作间,降低管理难度。
(3)对于食堂规模较小的,应当不新设或关停食堂,采取订购配餐方式。参考摊贩备案,操作间面积50平米以下单位不宜自建食堂、配餐为更合理选择。
街道社区等无餐饮管理经验的主体不宜强行举办食堂、餐饮经营单位,浪费大而效果差、风险高,餐饮经营应尽量交给有经验、资质好的餐饮企业。同时对产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争取引进、培养出一批高水平餐饮企业。
3.业务交给专业人士,教育主管部门、街道等不应乱指挥。目前不少食堂受到双头、多头管理,如学校食堂受教育局和市场监管局的监管,要求还不一致,顾东顾不了西,来回折腾,难以提升质量;街道管理或举办的食堂也同样。九龙治水,难以适从。
建议采取标准先行,由市场监管部门设计各类型标准食堂建设方案,供尚未建设的新食堂参照使用;审批食堂时,协助各主体单位做好建设工作,做到每个食堂都规范标准。
配合机构改革及“三定”工作,将有经验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分别调入教育局、街道工作,专人专职主管所属食堂,一个单位由一个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负责。制定出食堂详细管理规章制度规范食堂管理,随时更新业务要求,业务指导,定期培训或下发要求,形成长效机制。
4.条件差距较大不宜举办食堂的单位,要及时整治,关停或仅保留部分功能,采取引入配餐、中央厨房等方式,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招标中央厨房、配餐单位后,集中力量加大对中标企业的监管,管好一个餐饮企业等于管好一批单位,事半功倍。
5.健康食堂。建议新建学校、托幼机构、老人食堂都建设为健康食堂、健康餐厅, 高起点一步到位。
以上建议,希望可以提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