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房产中介到底有没有收费标准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是一个做了13年的二手房的从业人员,关于我们这个行业中经常会出现一些让我们手足无措的事情:
问题一:“跳单”,就是客户和业主在通过我们的工作后,自行成交,或者某些同行以降低中介服务费的行为“不劳所获”。现在公司要求中介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成交额的2.5%,但是在此期间一下其它同行会跟我们的客户说只收1%或者更少。我觉得这样的行为滋生了社会中“投机、失信”的内容。请问各位领导类似这样的事情,有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可以规避?我们这个行业到底有没有具体的收费标准?我们工作中付出的努力到底有没有保障?谢谢各位领导!
问题二:
绿城全运村的物业公司自己承办了一个“绿城租售中心”,物业要求所有其它房产中介带客户进入园区看房,必须由“绿城租售中心”人员陪同带看,而且在此过程中他们会刻意拖延时间,以登记为由留下客户及业主信息,造成客户情绪波动,而后他们会直接联系业主及客户,以较低的中介费签约,造成我们很大的损失。请问他们这样的做法是不是不劳而获?
劳烦各位领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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