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路** 提问时间:2019-01-26

标题:别那么形式主义的复制粘贴回答,能不能做一个真正的人民公仆

作为国家机构,希望你们的每一次答复做到调查后再回答,且不说你们的答复对和不对,我就想说有谁联系过我?拿出和我联系的证据,从哪来的答案,就拿官方复制粘贴来答复我,有意思吗?天津市委市府一直在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调查,难道你们不做学习吗?针对于你们的答复我也给出我的回答:

1、2018年9月17日张贴那些打压宣传,10月4日打压后管道就一直有水?哪来的证据,就因为供热站的一家之言吗?你们有调查吗?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行业规定吗?就算是供热行业规定,难道就没有人为因素吗?就那么有自信吗?我说邻居也都说这之间都没有水,你们问过吗?就相信你们的这个下属单位吗?我就不信打压之后他们的水压没有变化?水压变化肯定能证实我的话,供热站敢公示吗?

2、什么开发商交房,验收合格室内归业主,我有说这些了吗?这些不用你们回答我知道这个理

对于你们之前的答复我表示十分不满,没有任何人联系过我,你们调查吗?工作就是简单的敦促就完了,监管单位有什么用?我相信党,相信天津市市委市府能够给予百姓一个合理的答复,将清白还于百姓。


附件:


491.12KB
530.32KB
386.62KB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02-2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路**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28日

尊敬的路**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市供热办调查了解情况。经核查,您所在小区于10月4日开始打压,供热公司在9月17日张贴了打压试水通知,您反映的二次打压,与站内核实并不存在。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规定,在两个供热期满后,开发建设单位应与供热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供热设施移交验收。验收合格的,户内供热设施由用热户管理,业主所在小区已经出保驾期,出现漏水的情况由个人担负,目前已与您取得联系,并向您解释了相关政策。

感谢您一如既往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2月20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