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柴** 提问时间:2019-01-24

标题:开发商偷工减料 电梯井道未安装隔音装置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中7.1.5规定:电梯不应与卧室、起居室紧邻不知。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震措施。

经多方核实,该小区的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未安装电梯井道内的隔音装置,致使电梯运行过程中,住户室内噪音极大,严重影响业主正常休息。

请有关部门给予复核,并责令开发商按照规范要求加设隔音装置!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02-11 是否超时:否

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29日

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目前总队已要求建设单位及时与 您进行沟通,需要到现场查找噪声源。下一步,总队将继续督促建设单位妥善解决此事。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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