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9-01-24

标题:宝坻区星河湾龙熙帝景三期延期交房

1.星河湾小区合同写的是2018年10底交房,开发商推迟到2019年5月17日,这样延期交房违法合同是否有赔偿?2.龙星河湾小区南侧占用公共道路,现在未能开通,影响群众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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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9-01-24 是否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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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因商品房销售、面积、房屋所有权证书和物业管理等问题发生的争议,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您也可以拨打天津市便民服务专线反映,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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