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津燃华润燃气公司乱收费不给解决
一.申述
今年1月10日收燃气费,两个月共用74个气,他们将74个气一分为二,37个为一价气,37个为二价气,在新周期300个气开始阶段就收了37个二价气款.没有法理依据,属于乱收费,应更正并退款.
去年11月10日收燃气费,39个二价气收费,含盖了今年1月1日至1月10日新周期一价气段按二价气收费,是为多收费,应改正并退款.
以上两项,尽管钱数不多,但性质恶劣.难道这家中央(或国有)企业就是这样的执行市政府的价格文件?
另,涉事两次的燃气气费凭证应更正重开.
二.疑惑
燃气乱收费发生后在与他们交涉中有两点疑惑令人费解:
1. "都是这样收的,大伙也有意见." 这是燃气0058号收费员说的.言外之意是反映也没用.我不知道这句话是对我搪塞,还是确有其事?我当时说:"都是这样收的"就证明你是正确的?燃气定价权在市政府,不在你燃气公司;燃气计价周期,如何累进加价,所分挡次,如何计量等都有明文规定,为何不严格执行?我怀疑燃气公司在燃气收费上是不是在另搞一套?
2. "燃气气费凭证不能改",这也是燃气0058号收费员说的.燃气凭证是收费记录,也是法律文书,违反市政府有关燃气实行阶梯价格规定的法律文书,是无效法律文书,为什么不能改?错误的凭证理应废止并更正.否则,凭证上非法列入的37个二价气款非得让我们生吞这个苦果不成?有点霸道的意味!
以上敬请查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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