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侯** 提问时间:2019-01-22

标题:开发商说是有关部门扣押了他的《商品房准许使用证》,导致不能交房。

领导您好,

我是集贤花园的业主,2016年8月购买该小区期房,开发商是天津伟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法人周继才。2019年1月18日,我收到开发商通知我1月20日交房的快递函,但1月19日,自称是“物业公司”打电话给我,说“交房时间延后,因为出了点状况具体什么原因物业也不知道,再交房时间会再另行通知”。收到不交房的通知后,我很焦急,打电话给开发商“周继才”总经理,问他具体是什么原因通知交房却又不交了。周继才总经理说:“集贤花园的验收手续都已经完毕,也验收合格备案了具备交付房屋的条件,《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也已经办理完毕,相关发证机关原计划2019年1月21日发《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但1月18日发证机关部门却接到群众举报开发商没验收合格就强行交房,所以发证机关就暂扣了咱小区的《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不予发放。没有《准许使用证》很遗憾就不能给你们业主交房了,具体什么时候再交房就不知道了,开发商证在协调运作,争取早日把扣押的证件拿回来。”

发证机关的领导,我求您了,能不能不要扣押我们小区的《准许使用证》?我们都盼入住盼2年多了,之前开发商已经给我们延期了半年交房,好不容易盼来交房之日,听开发商周继才总经理这么一说才知道,那既然我们小区各项验收已经合格,手续齐全,也具备交房条件,求您就把《准许使用证》尽快发给开发商吧,1月18日之所以有业主举报开发商强行交房,是因为1月18日第一波收房的业主,没有看到开发商公示《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大家看到交房手续和证件,自然就不会举报“强行交房”的。您部门扣着《准许使用证》一天不发,我们就晚一天住新房,请领导体恤我们的心情。

请不要再扣押我们小区的《准许使用证》,我们要我们的房子!何时证能还给开发商,请领导给个回复,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01-29 是否超时:否

侯**: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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