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9-01-19

标题:没有物业维修基金的房子谁来负责

我是金钟公路3699号A9-316号的业主,房屋漏水、侧墙体开裂渗水、墙体瓷砖脱落、室内墙体发霉。 物业和开发商以没有物业维修基金为由拒绝维修! 物业还要强行收取电费服务费。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9-01-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因商品房设计、质量和配套等问题发生的争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因商品房销售、面积、房屋所有权证书和物业管理等问题发生的争议,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您的问题建议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您也可以拨打天津市便民服务专线反映,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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