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9-01-16

标题:天房集团下属两个公司互相推诿事宜

1 大寺的保障房--亲和美园 交房延期 法院判决后 未按照相关规定日期打款,相关部门联系上后互相推诿。

2 物业部门属于 天房物业,收房后半年 仍然未能对房间的破损墙体、门窗进行维修,在交房时候收了150元电费,但是表里只有40多元,剩下的钱物业说让找开发商,开发商让找物业(开发商是天津市信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业是天房物业,都属于天房集团,互相推诿找不到责任人和处理方式)

3 只知道收物业费,而且物业费2.65元,没有看到这样的物业标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01-31 是否超时:否

李**: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17日

李**: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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