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齐* 提问时间:2019-01-13

标题:讨薪,维护自己的权益!今后足额发放

我是一名普通职工,17年5月5日厂里让我生产性放假,答应每月给我一千块钱,并且给我上养老保险,公积金!可是己经6个月没有给我钱了,十一个月没有给我上公积金,有据可查的,快过年了!希望市长敦促公司领导把我们的钱补给我们,今后按时足额发放!我厂里坐落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金源路499 ――1号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9-01-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问题可通过单位所属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维护个人权益,单位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问题可通过单位所属联合执法办公室维护个人权益。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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