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北辰区体育局侵占公共事业资源(双发游泳馆)搞特殊化
针对普通上班族的我在双发游泳馆花了2500元办了一张年卡,计划每天下班去游泳,强身健体。但是突然一天游泳馆贴出告示从2019年1月14日起,每天下午17点到19点半体育局要训练,不对外开放。第一,我想问一下政府游泳馆是不是公共事业资源,为什么北辰区体育局要霸占独享。第二,作为消费者,我花钱办卡时游泳馆并未告知此项安排,它是否有权利这样做?是否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请政府给予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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