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9-01-12

标题:津南区爱运动健身公司拖欠工资

本人张**(工作名:土豆),于2018年9月8号入职(天津津南区爱运动游泳健身)于2018年11月13日被公司辞退,

现无故扣押底薪18年10月底薪(4000元)11月至13号底薪(1729元)

提成10.38(万元)

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帮助。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9-01-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问题可通过单位所属劳动监察或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维护个人权益,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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